其中涉及中共上海市委黨校寧本榮主持完成的《中國女性公務員職業(yè)發(fā)展研究》、江西省社會科學院麻智輝主持完成的《推進跨省流域生態(tài)補償機制試點研究》,云南省曲靖師范學院巴春生主持完成的《西部少數民族人口城市化問題研究》等5個項目。
本報記者從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數據庫查詢獲悉,5個項目中3個屬于一般項目、1個青年項目、1個西部項目,立項時間從2007年至2010年。
上述通報顯示,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辦公室根據《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管理辦法》規(guī)定,決定這5個項目的預留經費不再撥付,已撥剩余經費被要求按原渠道退回。
根據上述管理辦法,若研究成果(包括最終研究成果和階段性研究成果)有嚴重政治問題的、項目研究中有剽竊他人科研成果或者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的、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請或最終研究成果的、抑或存在其他嚴重問題的,由全國社科規(guī)劃辦作出撤銷項目的決定。
對此,全國社科規(guī)劃辦公室要求各級管理單位和項目承擔者“從中認真吸取教訓,引以為戒,樹立良好學風,恪守學術規(guī)范,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維護好國家社科基金聲譽”。
“我是該項目的主持人,具體科研工作是九個項目成員負責。他們(全國社科規(guī)劃辦公室)通知項目叫停給出的解釋是,國外文獻引用率過高,不符合標準。”麻智輝向本報記者解釋道,其研究成果中確實存在重復率過高的問題,不過都已經在項目中注明引用文獻的出處來源。
全國社科規(guī)劃辦公室并表示將進一步加大對學術規(guī)范性的審查力度,一旦發(fā)現引文、注釋和參考文獻不規(guī)范等嚴重問題,將視情況作出終止或撤項處理。
其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被叫停已非今年首例。
就在今年6月,該辦公室基于同樣的原因終止了沈陽大學洪玫主持完成的《市場機制下的社會信用體系構建模式研究》等四個研究項目。
學術造假、貪污科研經費成為近年來學術打假、反腐的重點。今年3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浙江大學水環(huán)境研究院原院長陳英旭涉嫌貪污案,陳英旭被指控將1022.6646萬元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者變現非法占為己有。
除去項目申請者自身的“問題”之外,科研課題管理和經費申請制度也成為了“眾矢之的”。業(yè)內學者認為,現行科研課題管理機制各個環(huán)節(jié),都存在監(jiān)管漏洞。
“科研經費的管理一直是科研的難癥,而中期檢查也是目前我院唯一實現經費使用監(jiān)管的方式,未能找到更加有效的管理辦法。”浙江省社科院科研處一位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說,“扭轉當下學術界各種浮躁功利的風氣,推動學術研究的去行政化,才能對愈演愈烈的學術造假、學術腐敗進行治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