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保領域有句名言叫“誰都想拾起垃圾,沒人愿意放下”。但對于美國紐約和新英格蘭的可再生能源項目而言,這句名言并不適用,其背后的原因顯而易見。
蓋洛普(Gallup)最近進行的一項民意調查發(fā)現,有73%的美國人傾向于風能和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但是在紐約和美國東北地區(qū),由于當地可再生能源反對者增加,使得擴大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變得愈發(fā)困難。與此同時,高壓輸電項目由于占用土地資源也招致了反對。
去年五月,紐約州北部的坎布里亞郡政府否決了一個100MW的太陽能項目,稱其違反了該鎮(zhèn)的分區(qū)法。北部的杜安斯堡最近對新建的太陽能項目實施了六個月的禁令。
去年七月,新罕布什爾州否決了在其北部建設輸電線路的提案,這一決議也得到了當地最高法院的支持。該輸電線路長約192英里,建成后可將加拿大的水力發(fā)電輸送到新英格蘭。
今年1月,在佛蒙特州開發(fā)風電的一家公司宣布,由于該州存在“反對風能的政治環(huán)境”而停建該地區(qū)僅剩的風能項目——Dairy Air Wind項目。
這些在土地使用方面的矛盾并不局限于美國東北地區(qū)。去年,約有200名抗議者因試圖停止夏威夷瓦胡島上在建的風能項目而被捕。在德國,由于農村地區(qū)居民的反對,幾乎已經沒有新建的風電和輸電項目。
可再生能源與土地資源之間的矛盾源于一則“空地傳說”:人們認為美國的內陸地區(qū)有大量的閑置土地可以用于建設風力發(fā)電、太陽能發(fā)電、輸電線路和其他基礎設施,所以這些項目并非必須自己的居所周邊建設。
現在,越來越多的農郊土地所有者正在抵制這些項目。他們不想忍受500-600英尺高的風力發(fā)電機產生的噪聲和陰影閃爍。他們也不希望在城鎮(zhèn)中修建長達數英里的輸電線路,因為在其居所附近建設高壓電纜可能使他們資產(房子)貶值并影響市容景觀。
土地資源是限制可再生能源發(fā)展的重要因素。隨著可再生能源項目規(guī)模的不斷擴大,必將占用更多的土地,使更多的人受到影響。
核能發(fā)電項目的土地占用量小,發(fā)電量大。布坎南地區(qū)的印第安角的能源中心(Indian Point Energy Center)證明了這一點。該中心僅用1平方公里的土地即可達到16,000GWh的年發(fā)電量,然而該中心將于2021年4月提前關閉。
用風能獲得相同的發(fā)電量需要在大約1,33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上安裝數百臺風力發(fā)電機組。因此,從土地利用或海洋利用的角度來看,風能的土地耗用量大約是印第安角核電站的1300倍。
Brattle Group最近估計,新英格蘭各州需要將發(fā)電量翻倍才能實現到2050年減排80%的目標。如果全部使用可再生能源,2021-2050年須平均每年新增裝機容量7GW。該公司表示,“未來十年,可再生能源的年發(fā)電量須達到當前的4-8倍?!?
但由于在土地使用方面一直存在矛盾,新建可再生能源發(fā)電項目似乎只是一廂情愿。
結論很明確:高密度城市需要高密度的能源供給??稍偕茉吹拇_會增長,但是土地使用方面的矛盾已經凸顯。如果紐約和新英格蘭地區(qū)想在減排的同時維持電力的正常供應,他們需要低碳、有一定應用規(guī)模且價格合理的能源供給方式,理想的選擇是天然氣和核能。
所以,紐約和其他州的決策者們不應該關閉印第安角一類的核電站,而是應該讓它們提供更多的電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