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該方案,荷蘭政府2013年將撥款30億歐元,采取先到先申請的“拍賣”方式,對包括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發(fā)電在內的可持續(xù)能源項目進行補貼。這意味著約20萬戶荷蘭居民可獲得為期一年的可再生能源發(fā)電保障。
“2013年鼓勵可再生能源方案”的補貼申請時限為今年4月4日至5月13日。申請到補貼的項目最高可享受7歐分/千瓦時的電價(1歐元約合8元人民幣),或48.3歐分/立方米的綠色天然氣價格,或19.4歐元/吉焦耳地熱價格的補貼。
荷蘭的電力采用階梯定價體系,普通電價約為21歐分至24歐分/千瓦時。
未來幾周內,該方案的相關執(zhí)行部門將對所有提交項目進行審核,以確保審批項目均符合方案框架下的所有條件。
該方案是政府針對個人以及企業(yè)投資可再生能源給予的補貼,目的是加速各種可再生能源間的相互競爭,彌補可再生能源與傳統(tǒng)能源之間的價格差距。該方案將促進綠色能源的推廣實施,減少荷蘭對石油、煤炭和天然氣的依賴。
據(jù)悉,預計到2020年荷蘭可再生能源占能源總量的比例將達到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