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wǎng)訊:作為湖南新能源汽車重點推廣城市,在株洲購買新能源汽車,可以享受到多重補貼,額度最高甚至可達到10.8萬,同時還有其他優(yōu)惠政策。但盡管如此,市場反響卻并不熱烈,2015年我市僅1062臺新能源私家車上牌。
新能源汽車對于節(jié)約能源、保護環(huán)境的益處,已成篇累牘,無須贅言。各地在推廣新能源汽車上,也是不遺余力,在一線城市可以不用搖號,在更多的地方,則給予財政補貼。在株洲,除了能享受國家財政補貼外,還能享受到與之對等或更多、由省級和市級共同承擔的國家財政補貼1:1的省內補貼,最多可達10.8萬。除此,部分車型還能享受免購置稅、包上牌、免車船稅等優(yōu)惠。力度不可謂不大,舉措不可謂不給力,然而,全年僅1062臺新能源私家車上牌的結果,卻讓政策預設的效果大打折扣。
消費者不買帳,首要的是因為續(xù)航能力太“坑爹”。盡管廠家標明的續(xù)航里程最低為80公里,最高可達250公里以上,但更多的消費者感受是每次充滿電后運營的實際里程只有100公里左右。如果一天充2次電,全天需要充電的時間為11小時左右。想一想都可知道,買來的車如果只是為了充電,慢說進軍出租車行業(yè),就連普通家庭,恐怕也難以承受如此煎熬。充電時間過長、充電太麻煩,使用不便,讓新能源車成了“雞肋”,剛買不久就閑置在家,不少市民仍開老車出行。
通過技術創(chuàng)新提升續(xù)航能力短期內或難以實現(xiàn),但這卻肯定是新能源汽車大量推廣必須攻克的技術難關。在完善配套設施建設的同時,短期內還需考慮的,是其他替代方法??傊?,不讓新能源汽車“趴窩”,能夠順暢地該用能用,是新能源車推廣應有的前提和保障。
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不力,不僅與消費者熱情低有關,也與銷售商不買賬。銷售商不買帳的原因,在于補貼的資金遲遲不能到位。資金不到位導致許多商家自己墊錢,在現(xiàn)金為王的時代,雖然補貼遲早會兌現(xiàn),但兌現(xiàn)的遲早對于經(jīng)銷商來說,無疑是有巨大差別的。
如果說技術創(chuàng)新需要假以時日,但讓補貼如知時節(jié)的好雨,卻應該是沒有技術壁壘的。只要相關部門工作態(tài)度積極些,推動新能源汽車的熱情迫切些,應該不難做到。事實上,不止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更多的惠民舉措,也因補貼的“遲遲”而受到影響,這確實是值得反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