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大明為重組負責人
德賽電池在2011年底計劃重組。馮大明時任德賽電池總經理,且為重組事項主要負責人,為內幕信息知情人。
2011年11月-12月,馮大明同其女友謝暉利用新開立的劉某、張某證券賬戶以及借用的李某、車某證券賬戶,合計買入德賽電池股票200余萬股,買入金額4500余萬元。2012年4月-7月陸續(xù)賣出股票,實際獲利1800余萬元。
此外,為重組提供財務顧問服務的申銀萬國員工王文芳也將內幕信息透露給第三人,后者獲利超過700萬元。
曾試圖隱瞞真相
2012年5月,證監(jiān)會對馮大明等人涉嫌利用內幕信息交易德賽電池股票行為立案稽查。同年7月,該案被移送公安機關。證監(jiān)會今年3月通報稱,馮大明等關鍵涉案人員一度不配合調查,曾試圖隱瞞真相。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稱,馮大明、謝暉在內幕信息尚未公開前交易相關股票,情節(jié)特別嚴重,已構成內幕交易罪。刑法規(guī)定,構成該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