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杰代表在建議中指出,目前,我國的電動自行車大部分是鉛酸電池作為動力,由于電動自行車用量大,涉及到開礦、冶煉、制造電池以及廢舊電池回收處理等一系列問題。鋰電池作為電動自行車用技術上已趨成熟,所以建議要在國內大力推廣應用。
   同時,李長杰代表提出三點建議:一是政府要進行政策引導。目前,關于電動車,尤其是超標電動車帶來的各種嚴重后果仍處于放任的狀態(tài),造成電動車從產品生產、銷售、使用、管理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部門無據可依,電動車問題顯然已經上升為一個社會問題、一個民生問題。對于相關部門怠于行使職權的行為應該加強督促。二是要對鋰電池及其車輛生產企業(yè)給予資金、政策等扶持。三是限制鉛酸電池及車輛的發(fā)展。建議政府采取切實可行的方法,對涉鉛產品企業(yè)及流通環(huán)節(jié)加強管理。
 


 
 

